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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收账公司欠条的有用期是3年?过了3年还能要么?东莞收账公司欠条的有用期是3年?过了3年还能要么? 张三欠李四10万元钱,张三于2015年3月1日向李四出具欠条一张,欠条载明欠款事宜。李四多次找张三要钱,但张三一贯以各种理由推脱。2018年3月15日,李四听朋友说,欠条有3年有用期,过了3年有用期,欠条就失效了。李四虽不清楚朋友说的话是否靠谱,但吓的一身盗汗。 欠条是否有3年有用期?欠条过了3年还能要么? 法则并没有规则欠条的有用期,但法则规则欠条是有诉讼时效的。 根据新实施的《民法总则》,欠条的诉讼时效是3年。但这个3年并不是所谓的有用期。一方欠另一方的钱且出具欠条,只需两边都认可这个现实,欠条是一贯有用的。但诉讼时效却是有时间期限的。 假设欠条上已注明还钱期限,3年的诉讼时效从注明的还款之日起算。假设欠条上没有注明还款期限,那诉讼时效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。(这一点借单与欠条不同,借单上假设没有注明还款日期,则从债款人主张还款之日初步计算诉讼时效)。超越3年债款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,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。 这里说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,不是说债款人不能申述对方了,债款人仍是有申述权的,法院也会受理的。欠条是不是已过诉讼时效,是由被告来主张的,假设被告不主张超越诉讼时效,法官不会主动确定。 假设被告提出欠条已过诉讼时效,且查明无连续中止事由的,那原告就丧失了胜诉权。当然假设被告不提诉讼时效或许提出诉讼时效后,原告能够举证证明存在连续中止事由,原告仍是能够胜诉。 本事例中,张三欠李四的钱,打了欠条,关于他们两边来说,只需张三乐意偿还,欠条就一贯有用。但假设在过了诉讼时效后,张三提出这一点,李四主张债款就存在了风险。所以往后假设碰到相似状况,债款人仍是赶快主张自己的权利。 本文由东莞收账公司整理 |